有些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,往往不擇手段,用不實的招攬手段,誘騙客戶投保,實際上購買的保單與招攬的內容不符。
這種糾紛,客戶除非有留下業務員招攬的文件資料,否則,客戶一般在簽署要保申請書時,通常都不會詳細閱讀內容,收到保單後更不會去看那厚厚一本,文字又艱澀的契約書。往往都是在繳費數年後,發現業務員所說的保單權益沒有兌現,才知道自己被騙了。
這個時候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訴,已經時不我予,保險公司多以要保申請書以及保單收受均為保戶親自簽名為理由,拒絕處理申訴請求,縱使上法院,如果保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自己被騙,一樣打不贏官司。
所以,在投保過程中,業務員所提供的廣告及說明文件,一定要保留,簽署要保申請書時及收受保單後,均要詳細審閱內容,以自身免權益受損。發現保單內容與招攬內容不符時,才有證據證明自己被誆了。